在香港這個彈丸之地,音樂學習甚為普遍,家長往往提早為子女尋找合適課程。在蒐集課程資料時,經常遇上不同音樂教學法的名稱,如高大宜、奧福、鈴木鎮一、或達克羅士等教學法。到底它們是什麼?不同的教學法對音樂學習又有何幫助呢?我們會透過一連數篇文章,作初步的介紹和探討。
這教學法強調音樂教育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每個孩子與生俱來的權利。小孩應從他們經驗中理解和學習,所以,他們的參與是學習音樂最好的途徑。在教學上,教學法強調聽、唱、讀、寫的學習流程,透過歌唱民謠和相對音高(solfege)、節奏語誦讀、手語及律動來鞏固音樂知識的學習。
培訓學生聆聽 視唱 節奏感
無論學習任何樂器,加入高大宜教學元素,能有效培訓學生的節奏感、聆聽技巧、記譜能力、內在聆聽(Inner Hearing)、讀譜及視唱能力。這些能力在整體音樂學習上,都有重要的影響。這教學法強調把樂句以首調唱名法("movable-do"--即任可大調音階的首音都稱為「Do」)清唱出來;又把樂曲的節奏以節奏語準確地誦讀和拍出來。透過這些模式,學生不需動一根手指,也能在腦海中正確地掌握樂曲的旋律和節奏,大大提升其視譜和學習的準確性。其次,培養清唱旋律的習慣,能增進學生的「內在聆聽」、記譜和視唱能力。因為在清唱過程中,學生需在腦裏聽到音高,才可明確地唱出來,這技巧能在器樂考試的聆聽部分大派用場。最後,學生若能頌唱旋律,更可流暢地演奏樂曲,增強音樂感和記譜的精準性。
高大宜教學法雖然多用於課室教學,但近年也被融入個別器樂教學上,家長可考慮為子女選擇融入此教學法的器樂課程。
文:彭雯蕙博士
自《開心爸媽》(3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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