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經常問道:「小孩子應該幾歲學音樂?」其實,孩子自出母胎,就不斷地接觸不同的聲音。這些「聲音」的組合,對小孩子來說,都是一種「音樂」。所以,家長可從生活中,指出不同的聲音,從而幫助孩子建立對聲音的敏銳觸覺。這就是音樂學習的起點。但論到其後的系性音樂學習或樂器訓練,家長確實要仔細思量孩子的年齡、身體、智力發展,才作決定。切勿因過早學習,令孩子產生挫敗感和負面的影響。因為,這類負面影響足夠令孩子終止對學習音樂的興趣。
2至4歲聽覺發展快
一般來說,2至4歲兒童最適合參與幼兒音樂班。因為,小孩子的身體仍在發展中,缺乏肢體協調,肺活量也較小,所以,一般器樂訓練如:鋼琴、吹管或拉弦樂器,未必適合這年齡的兒童。而個別課堂也要求孩子有一定的集中力,對年紀尚小的兒童,實在不容易。相反,兒童的聽覺和活動能力在2至4歲間迅速地發展,家長應把握這個機會,導入適當的聽音課程,來強化子女聽覺和節奏感的發展。
幼兒音樂班提供的課程,多以「聽音」和「律動」為主。學生可透過「適齡」和「直接感應」的音樂活動,建立對音高、旋律、節奏的敏銳力及認識基本的音樂概念。而幼兒音樂班的模式,多為集體課堂。其好處是提供良好的互動機會,讓孩子在輕鬆愉快的群體中,一起培養學音樂的興趣。這種學習模式,對年紀小的兒童,效果更為理想。若家長堅持上個別器樂訓練,我個人建議家長先蒐集資料,選擇一些以「聽音」為主的器樂課程來開始。
其實,太早或太遲的音樂學習,的確會對兒童產生少許影響。不過,父母若能配合兒童的年齡、智力和生理發展,來導入適當的課程,其學習效果勢必提升。千萬不要抱「早學必成龍」的錯誤觀念,來開始兒童的音樂學習。
文:彭雯蕙
自《開心爸媽》(22/1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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