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時不少家長「力谷」子女從小學習音樂,有豐富幼兒音樂教學經驗的教院文化與創意藝術學系一級導師黃慧晶(Zerlina)則指出,小朋友6歲有自律能力時才適合正規學習樂器和樂理,否則難以應付刻苦的練習,此前階段家長宜與子女一同參與興趣班,藉唱歌和玩音樂遊戲了解其興趣所在,逐步培養孩子對音樂的認知。
在香港教育學院任教15載的黃慧晶,專長手鈴樂器和音樂教學法,並有撰寫幼兒音樂教材經驗。 她認為,現時不少家長愈來愈早讓子女學音樂, 如在對象為24個月起的幼兒音樂班,有家長帶同18個月子女參加;有家長反映個別名校收生時不為學鋼琴的學生加分,故讓子女學習較特別的豎琴,反映盼望子女「不輸在起跑線」或「儲證書」提升競爭力的心態。
年紀太小難自覺練習
然而,有教授小朋友音樂班經驗的Zerlina認為,小朋友學習音樂要循序漸進,以培養興趣,如要正規學習樂器獨奏和樂理,建議6、7歲才是合適階段。她解釋,學習樂器刻苦,甚講求個人自律性,「學樂器要每天練習才有進步,所以小朋友要有自理和自我學習能力,如老師教完後,回家後會自己練琴,如年紀太小,在這方面就有困難」。
Zerlina指出,3至5歲兒童可參加幼兒音樂班,透過兒童合唱或敲擊演奏等遊戲活動,輕鬆培養對音樂的認知,她亦建議家長一同參與音樂班,從中了解子女對音樂興趣程度和身體狀况適合哪種樂器等;對音樂沒興趣的兒童,往往會有不願上堂練習或使用樂器時會發脾氣,家長不宜逼迫。
生活化例子教樂理
為了讓兒童易於掌握較抽象的音樂理論,Zerlina會將教學生活化,如將拍子比喻走路、較長的兩拍有如溜冰、半拍就像緩步跑,又將拍子大小聲演繹為大小動物的聲音。
2000年,Zerlina跟隨年長12歲的姊姊黃慧英(Paulina)加入教院,後者專長聲樂及指揮,現為文化與創意藝術學系助理教授。於教院任職20年的Paulina,至今教授出來數以千計音樂教師,仍未言退,「最重要愛你所做,做你所愛,每天都有新體驗。」她補充,教學也要與時並進,如嘗試運用科技,提升學生興趣。教院昨向112名服務15至20年的教職員頒發長期服務獎,Paulina和Zerlina均獲獎。
自《開心爸媽》(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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