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跟我抱怨,音樂不容易聽懂。語言、文字有明確的內容,音樂卻沒有。我的感覺剛好相反。音樂那麼樣精準、清晰,不像語言、文字那樣曖昧、分歧。」 這是孟德爾頌說的,話裡面顯示了重要的區分、區別──對大部分、一般的人而言,音樂是抽象的、飄渺的,沒有具體對應的實體,聽不出來這段在描述山或河或海,聽不出這段在表達什麼樣的情節引出的什麼樣情感。可是對少數的音樂人而言,音樂非但不含混迷疑,音樂所表達的,比語言還強烈還明白。
孟德爾頌所處的浪漫主義時代,是一個人類勇於、忙於挖掘自我情緒感受的時代。他們最好奇最有興趣的,就是試探以前的人沒有開發、記錄過的感官可能性,觸摸進而超越原來設定的人間感官邊界。帶領浪漫主義時代浪濤的主力,就是不受拘執、無法抑扼的熱情。
放在浪漫主義脈絡下,我們可以對孟德爾頌的話,有一番新的理解。他沒辦法信任語言、文字,因為語言、文字能形容的,是過去既有的感覺感情。痛苦、憤怒,或愉悅、歡樂,就祇能是平常一般的痛苦、憤怒或愉悅、歡樂。然而浪漫主義要開發要擁抱的,是一般痛苦以外的痛苦,一般歡樂以外的歡樂。相形之下,繪畫、尤其是音樂,比語言、文字容易擺脫
原有的經驗框架,迎向浪漫主義新熱情。
音樂聽在耳中,至少聽在孟德爾頌那樣的人耳中,能夠穿透語言、文字的縫隙,顯示出特別、特定的情感情緒。不是痛苦、憤怒、愉悅、歡樂,而是這些形容指稱無法規範的曖昧模糊地帶。既苦又甜、既喜且悲,乃至於比這種矛盾弔詭,更複雜十倍百倍的東西。那種東西,用語言時祇能指稱其某個部分,必須用音樂、用音樂的曖昧模糊,反而才能呈現。
換句話說,孟德爾頌表達了對於音樂的深刻信念──音樂是、音樂應該是對情感情緒更準確也更細膩的記錄、表達。音樂當然不是形式、抽象的。聽懂音樂,意謂著聽懂裡面掙扎著躍動著的情感與情緒。
為什麼有人聽不懂音樂?因為他們缺乏將音樂和情感情緒連結在一起的能力。聽不懂音樂的人,用平常的習慣問:「這音樂在講什麼?是森林、是馬路、還是美麗的少女在散步?」找不到具象線索時,他們轉而問:「那這是悲傷的嗎?快樂跳舞的嗎?還是痛苦吶喊?」一度他們以為找到答案:「啊,這一定是在形容快樂吧!嗯,是蠻快樂的。」然而音樂繼續走著進行著,他們心中找到跟音樂對應的,還是祇有「快樂」,快樂快樂快樂⋯⋯,很快就讓人疲乏、無以為繼了。
要像孟德爾頌那樣聽到音樂、聽懂音樂,人必須從語言、文字中解放出自己的感覺,將感覺放回一種還沒有被語言、文字畫分歸類的原始狀態。擁有幾千種或萬種不同情緒可能的狀態,讓自己攤開在音樂前面,想像著音樂撫過那麼廣袤的原野,吹動這裡的一根草,那裡一根樹枝,然後在湖面掀起一片鱗鱗的細紋。草、樹、湖水各自不同,音樂上上下下左左右
右,時而盤旋時而擺盪,一直在變化,不曾停留,也就一直不斷激發著我們心靈中不同的感受。語言文字祇能用「快樂快樂快樂」來記錄的,在音樂中被還原成變化多端不可能定著的樂句、和聲、方向、音符⋯⋯
音樂對應的,因而是具高度擴張、永不厭足的熱情。是熱情衝擊、困擾、提醒我們語言、詞彙的有限,也是熱情帶領我們把自己延展開,成為一大片情緒的聚寶盆,音樂怎麼扣敲,盆裡就應之以怎樣的寶物,讓自己充滿熱情、充滿自我可能性,我們才聽到音樂,才從音樂中得到滿足。
文│楊照 《新新聞周刊》副社長、名作家
自《muzik》(2011年8月no.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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