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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學音樂有什麼「用」?


很多家長寧願孩子早早開始學習英文、心算、電腦,有利於「啟發心智」的學科,以便提早適應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未來社會。至於學音樂嘛,最多也只是希望能藉由習得一技之長,音樂才有所用。果真如此,那麼許多曾經接受音樂教育,後來卻不是音樂家或音樂老師的,是不是白白浪費了那段習樂、愛樂的人生呢?

  當然不是。音樂不同於科學,它是一種情操教育,著重在潛移默化和涵養氣質,但它與科學一樣的有組織、有結構、有條理,也可以訓練人的思考,啟發人的心智。

  因此我們可以重新思考音樂的特質:
音樂具有瞬間即逝的時間特質,所以隨著音樂進行,大腦的活動也是持續不斷在進行的。
音樂具有強弱交替的節奏特質,配合韻律或舞步,促進身心的和諧平衡。
音樂具有人我交融的群育特質,合奏或演奏中可培養觀察他人、包容他人的情操。

  這樣的「學音樂」觀念,比較趨向於人格的養成。透過音樂來學習,孩子會有一個全面開闊的心靈視野。

  培養一位音樂專才,除了孩子本身具備的秉賦之外,還需要很多條件與際遇的配合;但是,如果能藉著接觸音樂,培育一個樂觀進取、勇於學習的孩子,他的未來,是不是更無可限量呢?

(本文經蔣老師同意轉載自其著作《音樂親子遊》(揚智文化出版公司))

作者:蔣理容

自《奇蜜育兒 GO GO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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